為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聯合年檢的實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經貿資發第93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做好2012年全國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辦公時間,年檢內容為2011年度外商投資企業運營情況。在我國境內,依法批準設立并登記注冊、獲得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年檢。
二、聯合年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開展聯合年檢工作,依法行政、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在宣傳培訓、督促審核、匯總分析以及對未按規定參檢企業的處罰等各個環節聯動合作,努力提高企業參檢率,確保數據質量。
三、聯合年檢各部門應認真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網上年檢,減少收取紙質材料。各部門間應加強年檢數據共享、提高企業數據上報便利性。年檢結束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將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年檢信息向同級商務主管部門通報。
四、開展電子簽章試點工作的地區,應在確保資金支持前提下開展工作,不得向企業攤派費用。
五、鼓勵企業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代為填報年檢數據。會計師事務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國注冊會計師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財務會計法規制度的規定,客觀、真實、公允地進行鑒證和填報相關數據。
六、對不申報年檢、未如實申報年檢情況或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應密切溝通并按照各自職能依法處理。
七、聯合年檢各部門要加強對基層年檢工作的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年檢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年檢工作有序進行;要加強對聯合年檢工作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其業務水平;要加強對年檢數據的統計分析,豐富年檢數據利用形式和發布渠道,運用年檢數據開展專項分析,切實提升年檢數據使用價值,為政府決策服務。年檢工作結束后形成總結分析報告,于2012年7月31日前報國務院各主管部門。